语音播报:射洪市人民政府射府公〔2024〕9号根据《射洪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射府公〔2024〕6号),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共同就拟征收的集体土地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示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地类及面积(单位:公顷)被征地单位名称总面积农用地建设用地街道社区组小计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太和佛南91.03801.03800.68890.03110.3180合计1.03801.03800.68890.03110.3180二、拟征收土地目的本次土地征收拟用于中石油西南油气田曾家湾输气站扩建项目,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射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射府发〔2023〕16号)执行,(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遂府函〔2020〕121号)执行,可在公示结束之日前,向太和街道办事处反映并申请听证,由太和街道办事处会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组织听证,公告及听证完成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期满之日起(举行听证的,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的,射洪市人民政府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