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用人单位的就业扶持政策(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脱贫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脱贫劳动者,4.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和脱贫劳动者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书复印件,补贴标准、办理程序和要求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相同,(三)公益性岗位补贴1.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按月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工资并参加社会保险,(四)就业见习基地可以享受就业见习补贴1.补贴条件:见习基地吸纳已办理失业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3.符合补贴条件的见习基地向所属区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就业见习补贴,均可向所属区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认定就业见习基地,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二)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5人(含)以上或吸纳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残疾高校毕业生,给予企业15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相关业务企业咨询注册所属区县、脱贫人员咨询户籍所属区县)一、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可以享受的政策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