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企业专利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利质押融资奖补资金(一)申报条件1.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1)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有效专利权的中小微企业,(2)已申请获得专利权质押融资,2.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贴(1)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有效专利权的中小微企业,(2)已申请获得专利权质押融资,(3)企业进行评估的专利用于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2)2023年度为省内中小微企业办理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并在申报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一份)交所在市(州)市场监管局,(三)工作要求1.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单位(企业)申报材料的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核,并按照《甘肃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办法》规定,二、专利保险费补助(一)申报主体在甘肃省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在2023年度购买了专利保险的企业,(二)补助标准购买专利保险的企业可连续三年获得保险费限额补贴,(四)工作要求请各申报单位于5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初审,于5月17日前将汇总后的申报材料统一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