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个经营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发展常年存栏100只种兔或年出栏4000只以上肉兔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总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发展常年存栏1万羽以上肉鸡养殖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总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总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年出栏肉鸡3万羽以上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畜牧业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镇街)第七条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业,单个企业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00万元,且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年,配合单位:区畜牧业发展中心、区财政局、各镇街)第八条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对评为区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经营主体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各镇街)第九条同一事项符合本政策多个条款的就高不就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