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及内容1、设立或引进三年内企业补助类政策申报01政策期前两年企业●申报对象: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设立或区外迁入的区内文创企业,其中申请房租补贴的企业需已完成备案(以下称“备案文创企业”),申请其他补助类条款需在申报房租补贴后2021年当年度两税财政对区贡献净值为正值,且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累计两税财政对区贡献净值为正值的区内文创企业,其中申请房租补贴的企业需为备案文创企业,其中申请房租补贴的企业需为备案文创企业:012021年度成长型文创企业●申报对象:2020、2021年度营业收入均超过1000万元(含)且同比增长不低于25%的区内文创企业,或2021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含)且同比增长不低于15%的区内文创企业,●申报内容:成长型文创企业房租补贴及相关扶持(详见附件1),022021年度重点骨干文创企业●申报对象:2021年度营业收入达到3亿元(含)或2021年度税收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的区内文创企业,●申报内容:重点骨干文创企业房租补贴及相关扶持(详见附件1),●申报内容:版权交易(授权)补助等(详见附件1),●申报内容:文创精品佳作、文创品牌活动、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等奖励类项目(详见附件1),二申报所需资料(一)基础(共性)材料1、《杭州高新区(滨江)文化创意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2、《杭州高新区(滨江)文化创意企业发展情况表》(详见附件3),由区文创发展中心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核查、区财政局会审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