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和烟台市人民政府第150号令《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山东港口装备集团高端港口装备制造基地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山东港口装备集团高端港口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位于海阳港西港区(中集来福士东侧和南侧地块共860亩,总投资18亿元,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可能受拟建项目影响较大的居民、学校、企事业单位等,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有: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项目施工过程对周边交通产生影响的风险等,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海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也可以直接到海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意见,发表意见或诉求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五、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单位:海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位于海阳市海滨中路196号),电子邮箱:hyfgzhk@yt.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山东港口装备集团高端港口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意见和诉求),海阳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