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8日黄冈市促进“家门口”就业若干措施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回黄留黄就业,给予企业和个人各1000元/人一次性就业补贴,按规定给予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二、服务产业带动“家门口”就业(五)发展强村富民产业增加就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六)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拓展就业渠道,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免费服务应届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市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社会保险费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创优环境鼓励“家门口”创业(八)打造“家门口创业空间”支持就近创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发放创业补贴,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四、提升“家门口”就业服务水平(十一)建立“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本文件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