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批建的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根据绩效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新批建的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4.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6.支持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责任单位:市科技局)7.支持重大项目转化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8.推动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星创天地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三、推动产业倍增发展9.支持龙头企业引进,支持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向沈阳农高区集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10.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12.支持企业产品创新升级,(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4.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对国家、省、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在沈阳农高区开展技术研发、示范推广、成果转化等科研活动的,(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18.支持创新供地用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