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管理规程(试行)》、《关于2024年第一批“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工作的通知》(涪无废办〔2024〕1号)文件要求,通过单位自主申报、主管部门受理和评估及认定等程序,决定命名沙溪温泉景区、铜鼓湖公园为涪陵区“无废旅游休闲区”(见附件),希望“无废旅游休闲区”深入践行“无废”理念,持续落实“无废”行动,在全区“无废旅游休闲区”创建中发挥好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附件:重庆市涪陵区“无废旅游休闲区”名单重庆市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重庆市涪陵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重庆市涪陵区“无废旅游休闲区”名单涪陵区沙溪温泉景区涪陵区铜鼓湖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