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三亚市2024年省级和市级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工作的通知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工作的通知》和《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亚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三农〔2024〕148号)文件精神,一、申报内容和标准(一)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其中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申报指标分别为5家,三、申报程序(一)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由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向所在辖区的农业农村局自愿申报,2.区农业农村局提出推荐意见,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实地考察,(二)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由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向所在辖区的农业农村局自愿申报,2.区农业农村局提出推荐意见,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实地考察,(二)各区(育才生态区)农业农村局对推荐申报的审查结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