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一)县政府办1.统筹各单位做好“旅游民宿贷”工作,2.督促各银行机构严格落实《宁陕县“旅游民宿贷”实施办法》,(二)县文旅广电局1.牵头做好全县民宿、农家乐改造提升对象动员、摸底,2.认真履行农家乐、民宿改造提升工作行业主管责任,会同银行和各镇监督借款人将贷款资金用于农家乐、民宿提升改造及经营,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或推送到相关银行落实“旅游民宿贷”,3.做好“旅游民宿贷”中“创业担保贷”政策落实,会同各镇、银行监督借款人将贷款资金用于农家乐、民宿提升改造,(四)县财政局1.负责做好“旅游民宿贷”贴息资金的筹集,(六)各镇1.履行推进农家乐、民宿改造提升主体责任,经常性监督指导借款人将贷款资金用于农家乐改造和民宿发展经营,及时发现农家乐、民宿改造提升中的问题,督促指导借款人承诺将贷款资金用于民宿、农家乐提升改造,要把防范化解“旅游民宿贷”风险隐患作为推动“旅游民宿贷”民宿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如果贷款资金没有用于农家乐、民宿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