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就业政策解读材料目录1.就业重点群体参加职业培训补贴申领(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生活费补贴)2.项目制培训申领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生活费补贴)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4.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5.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6.个体工商户创业场所租赁补贴7.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综合商业保险补贴1.就业重点群体参加职业培训补贴申领(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生活费补贴)政策内容:1.职业培训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每人每年可在济南市目录内职业(创业)培训机构参训,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下称“区县”)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下称“内网”)审核相关资料并系统校验人员信息,符合条件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培训机构开具的培训人员参加培训时间证明,培训机构外网填报并扫描上传《职业培训补贴申领表》、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合格证书)、代领职业培训补贴协议书、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申报补贴,2.项目制培训申领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生活费补贴)政策内容:1.职业培训补贴,培训机构外网填报并扫描上传《职业培训补贴申领表》、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合格证书)、代领职业培训补贴协议书、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申报补贴,培训机构可提交材料代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居民身份证(扫描上传)、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网上填报,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查验申请材料和查询比对相关信息数据进行资格审核,且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查验申请材料和查询比对相关信息数据进行资格审核,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上报的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确认后将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名单、金额等信息,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上报的个体工商户创业场所租赁补贴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确认后将个体工商户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名单、金额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