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城中街原商务局大楼一楼铺面各位业主:根据静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中街老商务局楼有关情况的提醒函》(静建函字〔2024〕4号)提供的鉴定信息,原静宁县商业局办公楼结构安全性综合评定为D级,安全性不符合《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对A级的规定,该建筑结构抗震性能不满足鉴定标准要求,县商务局经过现场反复确认,原商务局大楼一楼铺面共计19间,其中15间为个人所有,目前还有5间铺面(以目前经营的铺面名称为标注,具体为:“泛歌”2间、“99自助女装”1间、“第一时间”1间、“乔丹体育”1间)尚未完成基本信息及补偿意愿登记,县商务局已多次通过各种方式向各位业主进行了告知,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上述业主仍未提供相关材料,为确保各位业主个人利益不受损失,现要求未完成登记信息的业主,自本公告发出5个工作日内携带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商务局完成基本信息及补偿意愿登记,对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业主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