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思茅区流星网屋边城路店于2024年2月6日接纳2名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普洱市思茅区新金华网络电脑屋于2024年3月4日接纳2名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以“黑榜”形式向社会公告,以示批评惩戒,附件: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黑榜”名录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4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黑榜”名录序号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处罚依据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金额(元)罚款金额(元)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1普洱市思茅区流星网屋边城路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91530802346694193H林勇(普)文综罚字〔2024〕005号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1.警告,2.罚款--50002024年3月12日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2普洱市思茅区新金华网络电脑屋个人独资企业915308027482586348李明富(普)文综罚字〔2024〕006号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1.警告,2.罚款--50002024年4月01日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