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工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2024年度数字经济“晨星工厂”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省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24年度数字经济“晨星工厂”入库培育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省级数字经济“晨星工厂”的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在枣庄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在研发、生产、管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信息化建设基础,管理制度健全,二、申报程序(一)组织申报,申报企业据实填写《山东省数字经济“晨星工厂”申报书》(见《省通知》附件1),并将盖章后的电子申报材料提报至各区(市)工信部门,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二)初审推荐,各区(市)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按照申报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推荐,于4月23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和推荐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3319439邮箱:gyhlwk_gxj@zz.shandong.cn附件: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2024年度数字经济“晨星工厂”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4月9日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