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乐通彩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予登记的公示经与江苏建科鉴定咨询有限公司核对,发现江苏乐通彩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办理如皋市建筑材料登记提供的检测报告(编号23011296)信息不真实,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及《关于对建设工程用建筑材料进行登记的通知》(皋建发〔2018〕126号)第5条第(5)款规定,现决定江苏乐通彩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一年内申报材料不予登记,不予登记期为一年,自2024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9日,如皋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