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知识产权项目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经项目单位验收申请、材料审查、集体研究等程序,现将2023年连州市知识产权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署名形式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反映,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证据,否则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63-6624734邮箱:lzscjgj_gzg@gdqy.gov.cn地址:连州市沿江路66号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与知识产权股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2024年4月9日附表:2023年连州市知识产权项目验收结果序号项目类别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建议验收结论12023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下放审批权限项目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清远市知识产权协会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