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一)打造高水平产业技术研发平台,对我市引进的科研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及服务企业收入达到50万元(含)以上的,对获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最高给予80万元奖励,对获评泉州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技术经纪(理)人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度奖励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度奖励额度不超过50万元(奖励金额不超过该企业上年度税收贡献额),二、链接一批异地创新资源(一)支持企业建设异地研发中心,支持企业根据创新和发展需求到国内外科创资源丰富的城市设立异地研发中心,给予申报单位15万元、10万元的建设运营经费补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异地研发中心可享受我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助、企业技术中心购置研发设备补助、高层次人才奖励等政策支持,与我市国有企业、龙头企业建设联合创新中心、科创工作站等,对通过联合创新中心、科创工作站与异地高校院所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企业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上年度营业收入低于300万元、3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含)至2000万元以下、2000万元(含)及以上的,对研发投入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研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