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文物局:你局《关于济宁市金桥煤矿技改项目选址的请示》(济文物字〔2024〕3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考古调查、勘探结果,经研究,我厅回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济宁市金桥煤矿技改项目,总占地面积136248平方米的用地选址,二、鉴于地下文物埋藏的特殊性,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文物保护相关要求,施工前主动对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施工中如发现文物遗存应立即停工并报告,做好现场看护,依法完成考古等文物保护工作后再行施工,三、请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责任,做好工程建设的全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