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促贸易、拓市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内传〔2023〕7号)文件精神,请积极宣传,于2024年4月22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至我局产业科(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复印件还需注明“与原件相符”),逾期将无法申报,业务科室:产业科,电话:86378001通讯地址: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412附件:1、境内展会签约补助申报指南2、2023年度境内展会签约补助申请表3、2023年度南安市《三年行动方案》专项行动计划相关优惠政策申请书4、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4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促贸易、拓市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内传〔2023〕7号)文件精神,请积极宣传,于2024年4月22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至我局产业科(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复印件还需注明“与原件相符”),逾期将无法申报,业务科室:产业科,电话:86378001通讯地址: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412附件:1、境内展会签约补助申报指南2、2023年度境内展会签约补助申请表3、2023年度南安市《三年行动方案》专项行动计划相关优惠政策申请书4、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4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