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穗天府规〔2020〕3号)有关规定和我局工作实际,相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政策条款本申报通知所涉及的政策条款为《广州市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中的第53、54条,二、申报受理时间2022年4月15日至6月30日三、支持对象政策支持对象是在天河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纳统的企业和机构,四、限制情形(一)同一支持对象原则上不得就同一事项或项目重复申请支持,(二)支持对象同一事项或项目已获区政府其它专项资金支持的,(三)获支持年度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企业,(四)申报单位和组织申报本专项资金支持,应承诺五年内不将注册登记地址迁出天河区,五、申报流程(一)申报单位可登录“天河区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zjth/tzth/tzzc/thzc/content/post_6935324.html)查看政策原文和政策解读等信息,请登录“广州市天河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http://thzwb.thnet.gov.cn/policy)进行注册登记,1、点击首页的【兑现申报】进入政策兑现的事项搜索页面,如果已经登录则跳转到申报页面,5、根据申报页面要求填写和上传相关材料(请办事人员在平台上及时查看反馈结果,6、接到关于递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指定地点,附件:1.天河区政策兑现事项办事指南(支持绿色应用项目).doc2.天河区政策兑现事项办事指南(支持提升能源利用水平).doc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