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以下对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经调查,贷款对象已按时还本付息,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8号)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9日,公示举报电话:0577-88530241序号贷款对象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贴息金额1高天翔一年30万元7697.08元2李贺婕一年30万元11276.25元3陈祎曦一年30万元13911.25元4毛家骏一年22万元10230元5龚德仁一年30万元13950元6温州城鑫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一年60万元12000元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