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政办法〔2022]34号)《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政办法〔2023]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将对2022年、2023年首次完成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进行财政奖励,请在2022年、2023年首次完成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提供以下资料:资金申请报告及申请表,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机构批准书等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请条件符合的企业将资料于4月12日上午下班前送至发改局能源科,联系人:陈莞毅;联系电话:86019958,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4月7日附件下载:资金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