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娄底经开区经济合作局:根据《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湖南老字号”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商务厅决定开展第七批“湖南老字号”申报工作和第六批“湖南老字号”经营情况复核,请务必按照省厅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第七批“湖南老字号”申报工作各县市区商务局、娄底经开区经济合作局要根据《“湖南老字号”认定办法(暂行)》(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的认定条件和程序,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申报“湖南老字号”的单位要按照《认定办法》要求,据实填写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商务局、娄底经开区经济合作局要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指导和申报材料的审查,要在经初审把关认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中择优推荐申报企业,并于5月26日前以县市区商务局、娄底经开区经济合作局正式文件推荐到市商务局,相关申报材料准备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报送PDF格式电子文档,二、已有“湖南老字号”复核工作请涟源市商务局、双峰县商务局和新化县商务局要组织已评为“湖南老字号”的企业按照《认定办法》中动态管理的要求参加复核,组织企业填写《湖南“老字号”复核表》,并要求现有“湖南老字号”企业于4月13日前将上年度企业经营情况报市商务局汇总,《湖南“老字号”复核表》一式两份请于5月26日前报送至市商务局,相关具体工作标准详见附件《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湖南老字号”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附件: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湖南老字号”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娄底市商务局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