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人民政府2024年4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福鼎市“一村一民房一示范”创建工作八条措施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建房管理,推进实施“一村一民房一示范”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龙安)在满足一户一宅的前提下应鼓励引导农村建房户参照《福建省村镇住宅通用图设计方案》《宁德市农房建设参考图集》和《福鼎市农房建筑立面图集》等,鼓励各乡镇(街道、龙安)探索占地较少的建房形式开展示范农房建设,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指导辖区内乡镇根据村庄规划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需求,由各乡镇(街道、龙安)负责就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各乡镇(街道、龙安)新村、安置地建设应优先采用图集,各乡镇(街道、龙安)、市直相关部门在示范房创建过程中要落实《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龙安)应配备施工现场管理经验丰富的工程施工专业管理人员指导示范房建设,市住建局负责牵头推进示范房建设工作,做好农房建设技术指导、推进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管理、宣传推广村镇住宅通用图集和农村建房质量安全常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宅基地审批、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严格执行农房建设审批和农房建设安全管理等相关要求,有序推进示范农房建设实施,各乡镇(街道、龙安)要充分发动农户参与农房设计和建设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