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试行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经审核,下列企业符合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6日,序号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女职工姓名补贴金额(元)1温州市鹿城区三色竹幼儿园5233030250212429X4朱丽琼3238.762温州市鸿翊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91330381MA2HCNEM3K罗娜娜2935.13温州境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91330304MA2JAJ266Y金静2943.914温州广桥网络技术有限公司91330302098645885C李锦艳2935.15浙江盛世前程外包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91330302056871243T张资3730.96(联系电话:88990780)温州市鹿城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