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柴桑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区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工作的通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区级示范社和区级示范场的认定工作,现将结果公告如下:一、认定2024年区级示范社5家1.九江政通虾稻养殖专业合作社2.九江紫荆湖桥养殖专业合作社3.九江玉文种植专业合作社4.九江市柴桑区昌伟农业专业合作社5.九江露润种养专业合作社为区级示范社二、认定2024年区级示范场5家1.港口林鑫家庭农场2.余彬家庭农场3.九江和清家庭农场4.柴桑区椿元素种养家庭农场5.柴桑区陈家山家庭农场九江市柴桑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