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85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下列人员符合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2日,(联系电话:59005399)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3日序号单位名称享受补贴员工姓名享受补贴开始时间养老保险合计缴费金额医疗保险合计缴费金额失业保险合计缴费金额合计补贴金额(元)1浙江华源实业有限公司周艳珍2023093748.082071.07133.862976.51合计2976.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