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镇人民政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04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6号)的文件精神,2023年1-12月生猪规模养殖场在养殖环节共处理病死猪无害化数量为2727头,每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金额为8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0元、省级财政补助10元、市级财政补助15元、区级财政补助15元),合计补助经费为21.816万元,现下达给江口镇各生猪养殖场省级以上补助资金8万元,不足部分待上级资金下达后发放,附件:2023年1-12月生猪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情况表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2023年1-12月生猪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情况表养殖场名称2023年1-12月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头数(头)2023年1-12月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应补助金额(万元)已发放补助金额(万元)本次补助金额(万元)福建省莆兴农牧发展有限公司5474.37601.605莆田市鸿兴禽畜良种有限公司158312.6644.643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坝强养殖有限公司520.4160.153莆田市涵江区伟兴农牧有限公司1200.9600.352福建省莆田市优利可农牧发展有限公司4253.4001.247合计272721.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