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杭州市科学技术局《组织申报2024年度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杭科农〔2024〕17号)已发布,申报单位应为杭州市的科技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统称“项目单位”),申报主体为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的,6.同一企业原则上可牵头申报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1项(不包括申报承担国、省重点研发项目),已承担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且未验收的项目单位,同一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原则上可牵头承担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不超过3项(含在研市重点项目),三、项目立项组织与实施管理1.项目采取自主申报和区、县(市)科技部门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3.此次项目申报主体为企业的实行财政资金后补助方式,申报主体为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的,4.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重点科研计划项目按不高于申请经费给予补助,由企业或非财政补助单位为主体承担的,由市财政补助单位承担的,通过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s://ypt.kj.hangzhou.gov.cn/)“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项目”模块在线填报,2.申报管理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国家、省级和市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杭州市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pdf附件12024年度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重点科研计划项目榜单清单(1).docx附件22024年度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重点科研计划项目榜单内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