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各企事业单位:根据乡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乡宁县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乡政办发〔2019〕1号)和《印发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乡政办发〔2022〕36号)文件中支持科技创新的要求,拟落实2023年度乡宁县支持科技创新相关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对象范围和奖励标准2023年度符合《乡宁县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和《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规定范围内关于科技创新的应奖励对象,二、申报材料及程序2023年度符合科技创新相关措施规定范围的奖励对象,填报《2023年度乡宁县支持科技创新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有关要求1、本次申报采用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同步提交,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县科技服务中心业务股,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iying131@163.com,2、在2023年及之后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不予奖励,严格执行《乡宁县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和《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试行)》相关规定,4、申报时间为2024年4月2日至4月15日,请各单位务必于2024年4月15日18:00之前交回申请表及相关印证材料,请联系乡宁县科技服务中心业务股赵秀萍,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乡宁县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pdf附件2-乡宁县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pdf附件3-2023年乡宁县支持科技创新奖补资金申请表.xlsx乡宁县科技服务中心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