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全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评估结果的公示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2〕8号)要求,2024年1月至3月,我省各级人社部门对全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2023年度办学质量情况进行了评估,经属地人社部门初评、我局复评抽查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属地人社局反映后由其将处理结果汇总至我局职业技能鉴定处,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正式发文公告,附件:2023年度海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评估结果表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