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宁海县新评定或新引进的企业紧缺专技人员补助申报通知如下:一、适用对象和保障办法对新评定或新引进的企业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按副高职称人才每人每年1.2万元、正高职称人才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助,2.新评定的企业紧缺专业技术人员须经宁海推荐申报,本次申报要求取得资格时间为2015年12月17日(含)以后,从县外新引进的企业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在省外取得的副高、正高职称已通过浙江省或宁波市人力社保部门认定,引进时间要求为2015年12月17日(含)以后,3.职称专业符合取得资格时或引进时的宁海县紧缺人才开发导向目录,2015年至2020年的宁海县紧缺人才开发导向目录参照《2019-2020年度宁海县紧缺人才开发导向目录》,4.申报补助时在我县企业工作并在我县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新评定的企业专技人员首次申请须在取得资格后在我县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三、申报时间及流程1.本次新评定或新引进的企业紧缺专技人员补助申报时间为4月7日-4月30日,在申报期限内完成2023年度宁海县新评定或新引进的企业紧缺专技人员补助的网上申报,四、申报材料1.《2023年度宁海县新评定或新引进的企业紧缺专技人员补助申报汇总表》(系统打印),2.新评定或新引进专技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申报新评定或新引进的企业紧缺专技人员补助视为该专技人员同意经办机构查询本人在宁海缴纳社保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