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低效数据中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京发改〔2022〕635号)相关精神,实现数据中心纳入节能监测服务平台,(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营商合作局、科技创新局、亦庄供电公司)2.鼓励转型升级,(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3.动态公开公示,以及不符合北京市、经开区相关政策及产业发展方向的数据中心,(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5.征收差别电价,(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亦庄供电公司)6.腾退工业用地,(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局、经济发展局)7.协助外迁落地,且能效水平和新能源利用符合《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若干规定的通知》(京发改规〔2023〕10号)相关要求的项目,管委会可以采取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经济发展合作协议的方式,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新增项目,由管委会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予以处罚,(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开发建设局、行政审批局、综合执法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专班)9.明确用电上限,对数据中心在节能审查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宣传文化部、商务金融局、综合执法局)三、附则本措施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