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2024年乡村名匠工作室认定工作,二、申报时间2024年6月30日前三、设立定条件(一)乡村名匠工作室以“领衔人姓名+职业工种名称”为主体,(二)乡村名匠工作室领衔人须取得高级乡村工匠资格,在技艺传承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三)乡村名匠工作室所依托单位须正常经营2年以上,传承带动效果良好,四、认定程序(一)自愿申报,申报单位负责人填写《宝兴县乡村名匠工作室申报表》,申报表及相关资料报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申报资料如下:单位法人身份证、经营资质证书;领衔人身份证、高级乡村工匠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荣誉证书等;工作室成员身份证、资格证书及学历证书等;工作室发展规划、规章制度等,申报材料由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认定,拟认定名单经农业农村局党组审定后在县级相应网站进行公示,统一授予宝兴县乡村名匠工作室牌匾,五、详细申报要求见附件1(联系人:吴顺涌联系电话:18283568333)附件:1.宝兴县乡村名匠等级认定管理办法(试行)2.宝兴县乡村名匠工作室申报表宝兴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1日附件:宝兴县乡村工匠等级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宝兴县乡村名匠工作室申报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