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即日起开展2023年度技术合同登记奖励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对象及申请条件奖励对象:在景宁县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技术引进方,申请条件:引进技术成果并在景宁县实施转化(技术合同需在“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登记),二、奖励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登记的实际产生的技术交易(以发票日期为准,发票中“名称栏”或“备注栏”应注明与经认定登记合同一致的项目名称或合同登记编号方可兑现,若发票中未见相同的项目名称或合同登记编号不予兑现),三、奖励标准对企业吸纳先进科技成果并转化的,单项合同技术交易额超过50万元且已在“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登记的,按其履行技术转让合同(设备转让金额不在此列)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2%进行奖励,四、申请材料1.景宁2023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奖补申请表,2.申报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5.技术交易金额的对应收付凭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六、其他事项请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县经济商务科技局科技发展科,附件:景宁2023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奖补申请表.docx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