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相关要求,根据《山东省商务厅关于推动外贸稳定和创新发展工作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现将2023年推动外贸稳定和创新发展成效明显的市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省商务厅(外贸处)反映,电话:0531-51763161传真:0531-51763252山东省商务厅2024年4月1日拟推荐名单(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序)青岛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