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的通知》(闽财行指〔2021〕3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的通知》(闽财行指〔2022〕2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县2022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56万元,根据前期相关乡镇申报并结合实地察看项目落实情况,经研究,拟将我县五项少数民族公益项目纳入补助范围,现将项目及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1.潘渡镇东雁村公园环境提升建设工程补助23万元,2.蓼沿乡林场村特色乡村建设提升工程补助10万元,3.统战部连江县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交流与合作基地工作开展与建设补助10万元,4.教育局华侨中学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表演项目基地建设补助5万元,5.安凯乡罗山小区黄家新村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补助8万元,公示时间:2022年4月13日至4月19日电话:0591-26232287中共连江县委统战部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