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部门、省属大企业(集团)、央属在闽单位人事(教育、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2号),现就做好2024年度我省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条件要求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条件及工作要求按照人社部发〔2022〕62号文件执行,二、申报名额本年度全省评审遴选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各不超过5个,三、评审程序各设区市(含平潭)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和遴选评审工作,省直有关部门、省属大企业(集团)、央属在闽单位组织专家评审或集体研究并公示后,及时向所在设区市(含平潭)人社、财政部门报送申报材料,四、经费保障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按两部相关规定分类分档予以补助支持(详见人社厅发〔2023〕13号),五、考核评估各地要对2011—2022年期间建设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情况于今年项目申报时同步报省人社厅、财政厅,六、材料报送各设区市(含平潭)人社局请于5月31日前将本年度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评审报告和申报材料(附宣传视频光盘材料)分别报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省财政厅社保处,评审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申请、评审专家组成以及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结果、公示等情况,需同时报送最新项目建设考核评估报告,内容包括:考核评估基本情况、项目建成后的管理运行情况、培训效能发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申报材料包括: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或2)一式五份、申报项目情况表(附件3或4)一式一份报送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方式:1.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电话:0591-87527266电子邮箱:zynljsc@rst.fujian.gov.cn2.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联系电话:0591-87097719附件: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3.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项目情况表4.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项目情况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