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我局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2023年,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见附件表格,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人:薛老师,联系电话:89187247附件: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明细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3月29日附件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明细表序号被拖欠单位名称拖欠单位名称拖欠单位性质合同(项目)名称拖欠总额(万元)逾期未支付原因备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