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根据《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海口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海科工信法规〔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修订了《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补助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研究与讨论,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4年4月2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局,以单位名义反馈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馈的需附上真实名字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二街市政府行政办公区18栋北四楼市科工信局4021室,联系电话:68715741,附件: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补助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