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现将《关于优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总工会汕头市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3月26日附件:关于优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粤人社规〔2022〕14号)文件精神,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机制,就优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新业态企业提供用工关系协议签订指导、劳动法规咨询、用工风险提示等服务,积极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培训等服务,鼓励新业态企业劳动者参加“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等职业技能培训,依法保障新就业劳动者劳动权益,鼓励工商联会员单位及相关爱心企业为新就业群体提供餐饮优惠、商品折扣、临时停车等服务,共同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工作,积极引导新业态企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树立社会责任、利益共同体等理念,大力宣传新业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关爱劳动者的先进典型,市、区(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要把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切实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