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市级财政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申报指南》(长寿农发〔2021〕121号),2021年11月26日和2021年12月15日,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了初筛评审和现场答辩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向区农业农村委提出,公示时间:2022年1月12日—1月18日举报电话: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40400014区农业农村委:40249878通讯地址:长寿区青龙岭2号附件:2021年市级财政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评审结果公示表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