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住建科〔2022〕4号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各市住建局、沈抚示范区建设局,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建办标函〔2022〕3号)要求,同时为我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碳达峰碳中和、城市更新、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储备项目,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方式和申报要求、项目选题和申报方向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知,各地要积极组织符合要求的项目申报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我厅将选取符合城乡建设发展的项目进行重点培育,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1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