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应对疫情暖企纾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荔府办规〔2021〕5号)和《关于印发应对疫情暖企纾困若干措施之服务业暖企补贴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荔发改〔2021〕52号)文件精神,荔湾区发改局组织申报并初步审核了服务业暖企补贴(条款一)的企业申报材料,经征求荔湾区相关部门意见后,现决定对荔湾区应对疫情暖企纾困的若干措施之暖企补贴(条款一)拟奖励资金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荔湾区发改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公示资金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计划,不作为申报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资金计划以最终下达为准,联系电话:020-81936416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7号908室附件:荔湾区应对疫情暖企纾困的若干措施之暖企补贴(条款一)拟奖励资金情况表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4月15日附件荔湾区应对疫情暖企纾困的若干措施之暖企补贴(条款一)拟奖励资金情况表序号企业名称拟补贴金额(万元)1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302广州唯品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03广州蜂群传媒有限公司304广东航桥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305广东科慧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6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7心晴门诊(广州)有限公司108广州市万兔斯瑞科技有限公司10合计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