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3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苏州市实施“八大工程”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为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承载区建设,对布局新建企业研究院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并根据建设绩效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根据建设绩效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每个基金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对苏州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每个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每个项目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最高300万元支持,对科创联盟实施的有组织科研、协同创新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根据建设绩效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每个给予最高5000万元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00万元项目支持,给予最高200万元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