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浙江省未来乡村创建成效评价结果的通知》(浙农社发〔2023〕8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宁波市和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3〕69号)相关条款精神,集士港镇深溪村、龙观乡李岙村、洞桥镇沙港村的浙江省未来乡村创建已通过2023年省级验收,经研究,拟下拨补助资金共900万元,现将资金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3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9297967,浙江省未来乡村补助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补助内容镇(乡)补助对象创建年度补助金额合计省级未来乡村集士港镇深溪村2023年度300万900万龙观乡李岙村2023年度300万洞桥镇沙港村2023年度300万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25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