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利害关系人:为了促进松阳县历史文化地段业态的活态保护,恢复千年古镇的历史风貌,重现历史文化地段昔日的繁华景象,根据松建设〔2018〕149号《关于扶持历史文化地段业态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经前期认定小组走访审核确定:朱葛明、蔡志建、周建文、叶世龙、黄鹤松、叶基林、黄维炳、占开朝、叶世斌、何子胜、张增喜、阙炳跃、王善生、吴忠亮等14户经营业态为传统业态,何秀花、叶霄云等2户经营业态为文创业态,详情请见附件,附件:松阳县历史文化地段业态扶持审核认定表.xlsx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3月25日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