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度宁波市和美乡村艺术赋能村等创建项目名单的通知》(甬委农办发〔2024〕2号)、《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关于补充﹝海曙区深化落实“千万工程”高质量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专项行动方案﹞相关条款的通知》(海农〔2023〕72号)精神,古林镇仲一村、鄞江镇建岙村、龙观乡李岙村等3个宁波市艺术赋能村创建已通过2023年市级验收并符合资金下拨条件,拟下拨第一批艺术赋能村补助资金300万元(详见附件),现将资金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3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9297967,2023年宁波市艺术赋能村第一批补助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补助内容镇(乡)补助对象创建年度补助金额合计市级艺术赋能村古林镇仲一村2023年度100300鄞江镇建岙村2023年度100龙观乡李岙村2023年度100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3月25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