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扬州市创业培训机构管理开展创业培训机构复评、申报工作的通知》(扬人社函[2024]7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机构复评、申报工作,经过单位申报、人社部门受理、复评小组现场复评等程序,拟确定江都区技工学校、扬州市江都区宾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评估合格,现予以公示如下(名单附后),公示期限自2024年3月25日至3月29日,定点培训机构复评合格名单.xls期间,凡对公示对象持有异议的,欢迎以真实身份来电、来函反映,(联系方式:0514-80805805,地址:江都区浦江路85号)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3月25日。